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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简章
2023-02-01 16:10:27   地区:江苏   浏览:0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由靖江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直接纳入市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培养。

  2.聘用人员到靖工作后,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补贴额度参照市级标准。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A类选聘人员一般统一安排至市级机关部门、镇街园区实践锻炼,B类选聘人员一般安排至相关部门或开发园区实践锻炼,试用期间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安排在靖江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靖江市委组织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个人表现、岗位适应及专业特长,定岗安排至相应单位岗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和转正定级手续。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23-84890969(靖江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1516,0523-89181518(中共靖江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附件下载:

  附件1.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pdf

  附件2.相关高校名单.pdf

  附件3.2023年靖江市选聘党政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