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3年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2-01 16:11:39   地区:山东   浏览:0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不指定教材,内容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技能相关知识等,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符合应聘条件且持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应聘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符合应聘条件的博士可直接采取面谈方式,确定是否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身份证。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可体检前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人员从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人选不能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核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至面试之日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只参加面试的人员采用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