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招聘公告
2023-02-01 11:05:56   地区:安徽   浏览:0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合肥源动力官网(www.ydlhr.net)和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官网(http://jyt.ah.gov.cn/tsdw/ahsjyxczx)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明细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优筛优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四)面试

  面试地点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

  2.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优筛优选成绩、面试成绩按3:7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等。

  如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报批

  拟聘人员在合肥源动力官网(www.ydlhr.net)和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官网(http://jyt.ah.gov.cn/tsdw/ahsjyxczx)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组织报批。审核通过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

  1.本次招聘岗位无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聘用人员待遇按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如果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