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如下报名材料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须提供由本人承诺签名的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社会人员和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
(4)相关必备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5)在职教师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及资格确认
1.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资格初审结果在网报平台、嘉兴教育网(www.jxedu.net.cn)上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方式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一般采用先笔试、技能测试(部分招聘岗位),后面试的形式,视疫情防控等情形采用现场或网上考试方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免笔试环节:
1.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人数为1个,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10(含1:10)时;或招聘人数为2个及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5(含1:5)时。
2.无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人数为1个,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6(含1:6)时;或招聘人数为2个及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3(含1:3)时。
3.经认定,应聘人员为《嘉兴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2022)》D类及以上人才的。
4.招聘单位对考试方式有其他要求的。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考核环节。笔试成绩不带入最终考试综合成绩。
3.笔试成绩和入围下一轮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五)技能测试
1.部分岗位需同时开展技能测试(详见附件1),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在嘉兴教育网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
2.入围技能测试人员的确定办法为:
①招聘岗位计划数为1个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如第10名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②招聘岗位计划数为2个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员(如按比例计算最后一个入围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考核环节。技能测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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