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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2023-01-26 21:54: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进行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徐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徐州市教育局电话:0516-80807875、83738015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16-83732198

  徐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电话:0516-80807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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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徐州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