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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第二批)
2023-01-26 21:54: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指导,根据实际需要,可具体负责资格审核和政策解释工作。资格审核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资格审核不合格决定时,应当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及时向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3.本次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4.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1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岗位,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其它岗位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各招聘学校通知为准。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市教育局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和笔试成绩一起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模拟授课总分70分,答辩总分30分。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3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由应聘学校通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放弃岗位情况,不予递补。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