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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上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
2023-01-26 21:49: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拟聘人选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由所在县(市)区征兵体检组和政治考核组完成。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一项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聘用公示前,在同一招聘岗位初试筛选及面试考试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七、拟聘用公示

  最终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及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拟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签订协议书

  对拟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且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受聘人员与入伍所在地各县(市)区的编制、人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征兵办签订《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排协议书》(以下简称《退役安排协议书》)。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在新兵入伍起运前暂缓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予以签订《退役安排协议书》;截止到新兵入伍起运仍无法查实的,取消签订资格。

  九、退役安排

  受聘人员服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接收意见和签订的《退役安排协议书》到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办公室报到。报到后,入伍所在地编制、人社部门及接收单位及时为其办理落编落岗手续。

  十、有关规定

  (一)服务年限规定。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以各县(市)区规定为准,详见附件1。

  (二)退役后不予落编上岗情形。

  1.因个人原因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转改为军士的。

  4.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5.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政策的,由个人自愿选择安置方式。

  6.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

  7.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撤销后拒不服从调剂的。

  8.因其他原因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纪律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应征高校毕业生在征兵报名至入伍起运前,在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未被批准入伍或查明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即刻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依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4.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考生参加征兵及事业单位招聘期间要尽量保持在位,坚持外出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十一、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

  (二)咨询服务。

  本次招聘的报名和政策咨询详见附件1,附件1由各招聘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月18日

  (责编:黄克峰)

  附件:

  附件1:2023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上半年入伍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