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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二批招聘方案
2023-01-26 21:48: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2023年1月18日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中医药大学网站(www.tjutcm.edu.cn)和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8.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我单位委托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负责本批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及缴费、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系统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至2月3日下午5: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至2月4日下午5:00

  网上改报时间:2023年2月7日下午2:00至4:30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单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2023年3月8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下午5:00,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