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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2023-01-17 22:11: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三亚市供水排水水质监测和信息管理中心隶属三亚市水务局,列入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三亚市大隆水利工程管理局隶属三亚市水务局,列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准公益事业单位,副处级;三亚市汤他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处隶属三亚市水务局,列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准公益事业单位,正科级;三亚市半岭水库工程管理处隶属三亚市水务局,列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准公益事业单位,正科级。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具体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三亚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等渠道发布。后续有关事宜将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anya.gov.cn/)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进行网上报名。

  2.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4883)进入报名专区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及其他所需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09:00至2023年2月8日12:00。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将以下材料扫描以JPG图片格式上传至报名网站,大小不超过2MB):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可无证(高校证明)报名,在资格复审时必须向招聘单位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