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报名后,应确保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本次选聘考试为面试。面试采取演课的形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公布。
(四)组织考察、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名单在沭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uyang.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调出县外),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到沭阳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逾期未报到或档案未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 0527—83595162
县教育局 0527—83690236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27-83990110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27-83939897
联系地址:
江苏省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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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2023年选聘应届紧缺学科优秀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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