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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睢宁县应急管理局招聘驻厂监管员和技术检查员公告
2023-01-13 10:23: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考生在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

  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发布)。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进行加试)。

  3.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相关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实行全程公开,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试用期满表现合格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待遇标准:

  (一)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为:01-05岗位3000元、06-10岗4500元、11岗5500元。试用期后合格人员,待遇按照以下标准:01-05岗位55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06-10岗7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11岗8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二)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由睢宁县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分配。

  (四)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六、考察、纪律和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