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省卫生健康人才招聘系统(http://220.160.52.169:9040/front/)发布并推送考生个人成绩信息,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项目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立医院网站、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1.福建省立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秘书横巷省立公寓办公楼3层人力资源处、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516号行政楼410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1、350028
电话:0591—88216070、0591-88618818
2.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崇安路386号
邮编:350012
电话:0591-87510680
E-mail:158950149@qq.com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275307(福建省卫健委)、0591-88216116(福建省立医院)、0591-87602749(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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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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