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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肇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1-11 12:38:58   地区:广东   浏览:0

  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入围考试的考生。

  四、招聘流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招聘单位将在相关城市设立考点,考点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前一招聘考点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前一招聘考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后一招聘考点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

  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留意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补充公告。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如考生身份证原件遗失的,可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成绩公布

  考试的各项成绩合格线均为80分。考试结束后公布考生本人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在考试总成绩的考生中,依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index)和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聘用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考生未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前,不办理或暂缓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或在有关网站、信息平台发布公告,请参加招聘考试人员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密切关注所选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肇庆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与咨询解释。监督电话:0758-2209780(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8-2806718(肇庆市教育局直属机关纪委),咨询电话:0758-2799782、19860789086、17728598250(广东肇庆中学);15946052206、15797781642(肇庆宣卿中学);0758-2181818(肇庆中学附属小学);0758-2829904(肇庆市教育局人事科)。

  肇庆市教育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1.附件1:肇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普通高校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2.附件2:肇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上半年普通高校校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3.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