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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唐山高新区专项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01-10 14:50:48   地区:河北   浏览:0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月9日起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和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tsgxq.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gxq2022jy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标题统一使用:(专业)—(学历)—(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如:数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张三—专技岗位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5)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

  0315-5776241

  gxq2022jyc@163.com

  (三)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考核采取到现场或线上的形式组织实施。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试讲教材为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现行教材。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tsg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