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递补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各县市、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福利待遇
(一)直接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同时按下列享受安家补助和一次性购房补助。
1.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获得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1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20万元;
2.事业单位引进的“21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一本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16万元;
3.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12万元;
4.教育系统引进的非“211工程”师范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给予安家补助8万,一次性购房补助12万元;
5.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二本以上学士学位)给予安家补助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12万元;
6.以上引进人才如到乡镇工作或医学规培生另增加安家补助5万元。
(二)直接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奖励待遇兑现方式
1.安家补助分五年发放,从聘用当年起,每年发放20%。
2.引进人才本人或其配偶在岑巩范围内购买住房,服务期满5年且续签合同的,凭购房相关材料申请一次性购房补助。首个服务期满前提前申请购房补助的,在服务满3年且承诺服务期满5年后续签合同的,可按照以上标准80%兑现一次性购房补助。
八、引才全过程考生及考务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九、人才引进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组织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岑巩县人才引进咨询电话:0855—3574931
岑巩县人才引进监督电话:0855—357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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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岑巩县事业单位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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