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个人档案或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相关规定
1.本次招聘,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出现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并列,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其他原因出现空缺不进行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2.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或见习期,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资格的聘用者按照正常的资格考试的时间规定,聘用后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作待岗处理;在2025年12月31日前仍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则解除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市人民医院、市三院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编制管理。
3.对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全职引进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给予一定补助,按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享受。
4.根据相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具体按《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5.疫情防控政策最新要求、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用对象名单等将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和余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y.gov.cn/col/col1229454684/index.html,站群导航-市卫生健康局)上公布,请予关注。
6.报名现场不再发放本公告及附件,应聘者请自行下载。
本公告由余姚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日):62686886,62672605;监督电话:62672639。
附件:1.招聘岗位及指标
2.余姚市面向紧缺专业研究生招聘卫技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姚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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