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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技师学院关于2022年第二次补招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公告(10人)
2022-12-26 21:31:18   地区:山东   浏览:0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材料(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的确存在困难的,经向学院申请同意后,可在总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需体现各缴费年月的缴费单位信息);

(7)无业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范本见附件7)、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保参保缴费证明(需体现各缴费年月的缴费单位信息);

(8)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须于2022年12月28日前入党)。

2.缴费

(1)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按规定进行扫码缴费,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12月31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sjsxyzp@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考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联系方式”),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①应聘人员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②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3.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学院向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且已缴费人员发放《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证明》。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学院官网予以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学院在青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告。

1.考试方式

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

笔试采用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如本岗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规定比例,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2.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加试。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后,先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等额考察。因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