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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二场)
2022-12-21 21:28:10   地区:广东   浏览:0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期间成绩符合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2.社会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2)2021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中小学校任教;

  (3)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②高明区户籍(或生源)的人员(高明生源是指从高明区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的人员);

  ③曾获县区级及以上(不设区的地级市下辖镇)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认定)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名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

  ④省特级教师或具有学段及专业对口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⑤高明区沧江中学、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的校聘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⑥高明区公办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现在聘的临聘教师、全职外聘教师,如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或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对应的比赛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并已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5.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资格审核及视频作品评审、面谈(或专业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考生用电脑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点此链接(2022年12月26日上午9:00后开通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和上传试讲视频,网上报名和上传视频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00至2023年1月5日18:00(24小时开通)。

  1.网上提交报考材料和上传试讲视频作品

  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电脑操作),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试讲视频作品。考生要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考生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试讲视频作品,试讲视频需呈现考生本人的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含1分钟以内的自我简介),格式不限。考生报名材料仅限在报名期间进行修改,2023年1月5日18:00后不得修改。

  2.网上资格初审和视频作品评审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办理聘用手续时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