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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20 21:1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考机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序,在面试合格人员当中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通过县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自市人社局备案之日起,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

  为确保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新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流动,5年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参加公务员考试必须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新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备案后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和自我防护(佩戴N95口罩)。此次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本溪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必要时将对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作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本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2年本溪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