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20 21:1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或聘用后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发布。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并缴费成功后,不允许更改报考信息。

  5、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6、报考专业参照《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认定(附件4、附件5)。

  7、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需携带:

  ①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原件。

  3.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汇总分析后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布。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

  (3)报名登记表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境)内高校毕业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考生: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需报考限资格证书岗位的考生提供);

  (7)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2023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考生持上述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4、面试规则办法

  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