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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海口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机关信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17 21:51: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社保卡)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将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名额,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海口市纪委常委会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异议或问题反映的,由海口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海口报市人社局核准聘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海口市人社局出具的聘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入职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括试用期),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工作经历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累计就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二)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如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清廉海口网站。

  六、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502026

  联系电话:0898-68723113谢飞强、陈文华

  监督电话:0898-68723085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七、本公告由海口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海口市纪委监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