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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12-17 21:57:27   地区:江苏   浏览:0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三)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核的方式,在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指导下,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南京技师学院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综合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教学试讲根据招聘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教学课程、学生管理、获奖、发表论文以及课题研究等情况进行考核。

  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教学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教学试讲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根据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技师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核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须按照学院通知执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12、85796602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11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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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江苏南京技师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2022江苏南京技师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

  南京技师学院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