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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公告
2022-12-14 15:00:4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七)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工资待遇。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5)2023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聘用单位须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材料中注明最低服务期限,同时在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6.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岗前培训。由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西乌珠穆沁旗纪委监委派驻旗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和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西乌珠穆沁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规定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http://www.xwq.gov.cn)、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