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费。招聘岗位按照1:1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需现场确认、现场考察的考生来盐前,请关注盐城市校园疫情防控适时更新的最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面试(考试)时间一旦确定,学校会及时将相关要求通知各位考生,以便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考生报名后保持电话畅通。
考生进校时按要求上交《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4),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考生录取后须在三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考察实施
考察工作由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五、体检与政审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政审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进行补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服务期3年以上。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自行负责解决。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接受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661501,0515—68661502(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人事处)。
八、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68661110(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纪委办公室)。
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1: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高技能人才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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