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体检时间地点:时间另定,地点在本市范围内随机选择体检医疗机构(三级甲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方面,以及是否有犯罪记录等。
七、公示、聘用
1.确定拟招聘人选。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5天公示。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拟聘人员实行派遣制,由用工单位委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并约定服务期。服务期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劳动关系;服务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由用工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退回派遣机构,并解除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不得从事涉密工作岗位,若确需安排涉密岗位需另签保密协议。聘用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用工单位有关规章制度,食宿自理。
八、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应发工资33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年度考核合格的,核发一次性年终绩效奖金7200元(按实际在岗月份核发)。同时建立工资标准定期调整机制。
九、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莆田频道上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入职等任意环节出现弃权或不合格现象,则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监督电话:0594-5387010。
(五)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咨询185596839,联系人:郑先生(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附件:1.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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