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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定向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2022-12-12 10:46: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服务证书(复印件要求整本复印);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请关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相关公告按照要求领取准考证。

  (五)组织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1.面试

  (1)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2.面试结束后,综合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进行公布。

   (六)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岗一次、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选岗后不能再更改。无理由不按时参加选岗或自愿放弃选岗的,取消自主选岗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为选岗。选岗前,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已选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