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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林辽源市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12-12 20:10:19   地区:吉林   浏览:0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东丰县卫生健康局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六)有关规定

  1.只允许每名考生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点为2022年10月31日,即到2022年10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3.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考人员需自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当报考单位未被录取时,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分配;如不服从调剂,当报考单位未被录取时,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

  5.报名时查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它有关疫情防疫政策执行当日东丰县有关规定。

  四、招聘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组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卷面分值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按照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成绩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漏报漏考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执业证获取时间等择优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工作由东丰县人社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东丰县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受聘人员、招聘单位、东丰县卫生健康局各执一份)。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基层服务期限为五年,在聘用合同中明确。期满后原则上解除劳动关系,表现优秀的,视政策情况再定是否续聘。

  八、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与单位编制内职工同等薪酬待遇,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招聘人员工资及相关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责。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加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