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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泸州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12-12 12:43:44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资格初审

  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于2022年12月21日前通过电话告知应聘人员(未收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现场资格确认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泸州市中心血站(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况场街道大岩山路二段2号综合楼4楼行政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含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无偿献血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5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若有缺考情况,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情况进行递补,如有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若最终人数未达招聘人数的3倍,且无递补人员,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未入围,不予通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最后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中心血站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购买五险一金等。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