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招聘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再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需符合《广东省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重新评审和确认规定》的要求。
(四)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五)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七)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九)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4980986.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4987360.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并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报名系统中的手机号码通讯及接收短信正常。
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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