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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宣城市绩溪县从全县优秀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2022-12-09 12:36:59   地区:安徽   浏览:0

  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择优招聘工作始终,如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总分100分,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常识、基本党务知识、农业农村知识、县情等。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0.5、1、1.5分,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优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增加笔试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获表彰加分),按照择优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当场公布。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差额考察方式,在招聘计划数上增加1人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优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考核情况、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确定递补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优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建议人选,报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绩溪县先锋网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需在相关人员所在乡镇、村(社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此次择优招聘的人员受聘后,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后,继续在所属乡镇下辖村(社区)工作三年以上,期满后,优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由所属乡镇结合其个人能力特长、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村任职期间,享受所属乡镇同级入编人员同等待遇,定编定岗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借调,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