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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2022-12-08 17:09:2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对拟引进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一)参与人才引进的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测评、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测评、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

  5.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本次人才引进面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3106108/3106109

  监督举报电话:0472-3106312

  本公告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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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市青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