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汕尾市城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2022-12-05 16:40:51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的承诺。

  (六)违背服务承诺年限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考试。

  (七)本次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八)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九)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择业期认定时间以及相关经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14日)。

  (十)本次招聘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通过“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电话等适时通知,请考生留意网站相关公告或有关通知。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二)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3369636(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0-3826033(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1:2022年汕尾市城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汕尾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