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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尾市城区卫健系统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2022-12-05 16:40:51   地区:广东   浏览:0

  五、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采用直接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45分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候考,如在规定时间内缺考或迟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试题由第三方考试机构完成试题的印刷及封装。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主评委的评分仍然相同的,通过复试确定考生成绩名次。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报考需要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准确把握其是否符合其报考岗位聘用条件。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且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13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