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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沧州泊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12-06 16:47:17   地区:河北   浏览:0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五)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执业医师资格审查由市卫健局负责,学历及其他资格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然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址公布。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泊头市人民政府官网、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聘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泊头市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在报名网站、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本公告泊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0317-8185126

  卫健部门:0317-8300653

  附件:泊头市2022年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泊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