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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西藏高校毕业生考录公告(第二批,5274人)
2018-05-12 08:46:41   地区:西藏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一)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总体计划与2017年基本保持一致。结合各地(市)和区直有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区编办核编,2018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计划公开考录487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2204人(拉萨市113人,日喀则市578人,山南市128人,林芝市116人,昌都市507人,那曲地区596人,阿里地区166人);教育系统2223人;区直事业单位和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447人(区党委办公厅4人,区政协办公厅1人,区纪委4人,区党委政法委1人,区总工会4人,区文联1人,区残联2人,区社科院5人,西藏日报社13人,区发改委2人,区国资委4人,区国土厅5人,区交通厅139人,区教育厅8人,区科技厅7人,区林业厅3人,区农牧厅15人,区人社厅4人,区审计厅12人,区水利厅39人,区卫计委18人,区文化厅3人,区文物局15人,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6人,区外侨办3人,区民宗委3人,区地勘局14人,区工商局2人,区粮食局3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5人,区体育局3人,区统计局8人,区农科院18人,西藏大学13人,西藏农牧学院9人,西藏民族大学13人,西藏职业技术学院7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6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5人)。

此外,区通信管理局面向我区生源招聘4名中直事业岗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与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同步进行。

(二)2018年我区计划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400人,其中支教人员100名,支医人员50名,支农和扶贫人员250名。公开招募工作与第二批公开考录工作同步进行。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8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生源高校毕业生。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区直、地(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有特殊要求的招考职位除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2年5月11日—2000年5月1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7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三支一扶”职位的考生,须为2018年我区应届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2000年5月11日出生)。

(八)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2018年我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报考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时,可选择是否同意被招募为“三支一扶”人员。自治区考录办按照笔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考生专业,从第二批公开考录未被录取,且选择同意被招募的考生中择优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其他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