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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延边珲春市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12-03 20:33:51   地区:吉林   浏览:0

  在自主招聘工作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公示后,个人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服务期内辞职等情形将视为失信行为,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今后将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招才引智工程选拔。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审档与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保障政策

  符合相关标准的聘用人选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事业编制。落实省编制库备案事业编制。

  (二)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28周岁(199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6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28周岁(199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8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32周岁(199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35周岁(198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才津贴;人才津贴分6年发放。

  (三)人才公寓。符合《珲春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在珲春市区无个人住房(含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珲春示范区网(http://www.tmjnews.cn/)为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唯一官方网站。招考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珲春示范区网发布和进行。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及各项通知。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

  珲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433-7525283、7528515

  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01.附件1: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02.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03.附件3:笔试、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

  04.附件4: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仅限2023年高校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doc

  05.附件5:个人档案存放承诺书(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doc

  06.附件6: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07.附件7: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08.附件8: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评分表(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中共珲春市委组织部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