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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葫芦岛市建昌县招聘教师公告
2022-12-03 20:39:35   地区:辽宁   浏览:0

  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且仅递补一次。如某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1:2比例要求,则按实有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本着择优录取原则,资格复审结束后,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考生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总成绩并列的学科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再并列,抽签决定顺序)在面试前进行二次报岗,具体分组及选岗学校另行公布。面试按二次报岗的分组进行。

  (四)面试

  1.面试内容

  小学语数教师岗位讲一节小学语文微型课,限时10分钟。

  其他岗位讲一节应招学科(所报考岗位的相应学段、相应学科)微型课,限时10分钟。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师岗位的考生除讲一节应招学科微型课外,还需进行报考岗位的专业特长展示,展示内容如下:

  音乐教师:边弹边唱;体育教师:体育基本功;美术教师:绘画;学前教师:边弹边唱或舞蹈。音乐、体育、幼儿教师的展示时间为5分钟,美术教师展示时间为10分钟。所有展示自带教具、服装。

  2.面试评委:外聘学科教师担任。

  3.面试分数: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微型课60分,特长展示40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判,核准后在面试室公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并列,则依次参照面试成绩、学科知识成绩、教育综合成绩;如再并列,另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六)考察

  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检察院考察有问题的;

  5.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人选需提前准备好档案。

  (七)选岗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则依次参照面试成绩、学科知识成绩、教育综合成绩;如再并列,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选岗单位由县教育局适时提供并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资格复审(二次报岗)、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名时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应在1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