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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12-02 16:11: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拟聘用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自主选岗。每名拟聘用人员只能选岗一次、一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择岗后不能再更改。无理由不按时参加选岗或自愿放弃选岗的,取消自主选岗资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为选岗。选岗前,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选岗结束后,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空缺岗位的,已选岗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变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和选岗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主管部门和单位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乡属村用”人员在村卫生室最低服务年限3年,返回乡镇卫生院后,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0898-83310811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1).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乡属村用)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1: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doc

  附件3.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pdf

  附件3.3: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pdf

  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