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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内江隆昌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4名)
2022-12-02 16:13:25   地区:四川   浏览:0

  十、选岗

  公示结束,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逾期未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或主动放弃选岗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报隆昌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编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程序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因本人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的,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组织或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考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新考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其中:公开考聘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专项考聘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考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隆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0832-6170278。

  十三、特别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在考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并配合。

  十四、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隆昌市委组织部公务员股0832-3991709

  隆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0832-3966298

  附件:隆昌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