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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名)
2024-04-26 10:28: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统一在2024年5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或补充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分社会综合类和紧缺人才类两套试卷,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分析和写作,总分100分,其中社会综合类不足60分者淘汰,紧缺人才类不足70分者淘汰。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

  2.资格确认

  所有招聘岗位入围面试对象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携带材料详见附件3。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确认通过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社会综合类不足70分者淘汰,紧缺人才类不足75分者淘汰。

  面试对象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紧缺人才类入围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不签订拟聘用协议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与考察

  社会综合类和紧缺人才类体检统一在宁波市进行。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1.在资格确认开始24小时前,按规定程序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签约(紧缺人才类)、体检和考察环节中有放弃或不合格(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公示结束前环节出现招聘岗位名额空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结束前提出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按该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