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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2-12-01 21:28: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对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的报名材料提交县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3.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递补。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聘用。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或考生未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3.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考生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平阳县人民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面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优惠政策

  凡符合附件3《平阳县引进培育高层次及紧缺类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平委人办〔2021〕12号)政策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咨询与解释

  1.招聘详情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2.咨询电话:0577-63730113。

  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平阳县人民医院提前招聘优秀毕业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