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新闻出版
2023年普洱广播电视台事业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2022-11-30 21:06: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ersh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普洱广播电视台事业人才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政策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2.此次招聘人员符合《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事业人才专项”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普洱广播电视台办公室:0879-2311992

  联系人:刘老师、廖老师

  (二)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ershi.gov.cn/)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5.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事业专项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广播电视台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请各位报名人员认真对待人才招引和到普洱工作一事,审慎报名,参与资格复审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环节、签订协议后放弃、未按规定到聘用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记入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