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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都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特聘岗位人员公告
2022-11-30 09:58: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ongzhou.gov.cn/)进行公示。

  八、体检

  1.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认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限内报到出现的空额,按照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九、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且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5年劳动合同含3个月试用期)后,派遣至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由其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两部分构成,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薪总额10—20万元(含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如因个人原因离职,则取消绩效奖。

  符合《崇州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品质崇州·英才汇聚”行动计划》(崇委办〔2018〕3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三)考核管理

  按照《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特聘岗位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进行半年考核和年末考核,并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决定目标绩效奖高低。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028-82313303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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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特聘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应聘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特聘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