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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黑龙江哈尔滨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2-11-30 09:34:57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5.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2〕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合计90元,面试不收费。特困大学生凭市、县(市)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哈尔滨学院审核确认后免除考试费。考试费在现场资格确认时一并收取。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均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一套试卷,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考试科目,共计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3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等;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日内,请登录哈尔滨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此招聘岗位计划。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职业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学院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记录、个人征信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