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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德州齐河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80人)
2022-11-29 16:30: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名、备案制人员26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5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相关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12月5日之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现役军人;

6.已在齐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 9:00—12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2月5日11:00—12月9日16:00

报名人员须登录齐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8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