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中共泸县纪委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四川)
2022-11-29 16:36: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泸县纪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下属事业单位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共泸县纪委下属事业单位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工作人员1名,岗位要求详见《中共泸县纪委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备《中共泸县纪委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9日。

  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9日。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详见附件1),打包发送的材料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亲笔签名确认的《中共泸县纪委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如系在职人员或委培、定向毕业生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或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手续等材料(附件3)。

  (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核,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面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