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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珠海市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2-11-29 16:08:09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五)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视考试时考点城市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由珠海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3735、2121721,监督投诉电话:0756-2124900。

  (二)拟聘的国内和国(境)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在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未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请考生按岗位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珠海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附件1:珠海市教育局2022年秋季武汉考点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珠海市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考指南.doc

  附件4: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