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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珠海市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2-11-29 16:08:09   地区:广东   浏览:0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①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技能测试)+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类和部分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加试)进行技能测试,请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或方向携带个人技能展示器材和设备。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②试讲或说课内容从岗位所在学段教科书中随机抽取。

  ③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80分。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12月20日。

  面试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届时发布的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候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完毕后,考生到指定候分室等待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当日,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2022年12月21日进行体检及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的通知。请考生做好体检和签约准备,未签约的三方协议、网签的考生自行准备网签设备。

  (六)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城市符合条件的医院统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参加体检人员做好体检准备,并准备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