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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珠海市教育局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所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2-11-29 16:08:09   地区:广东   浏览:0

  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比对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等方式,对考生在规定期间内是否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进行核查。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学科、专业要求、人数及要求详见《珠海市教育局2022年秋季武汉考点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有关报考事项详见《珠海市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考指南》(附件3)。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事项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考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留学归国人员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预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聘用名单—>体检签约—>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二)报名及预审

  1.报名方式与预审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学习成绩、在院(系)担任学生干部及校内社团任职情况、所获奖学金及校(院)级以上奖励等情况进行网上预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报名表并签名,凭身份证及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未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请不要前往现场。

  报名时将进行心理品质测试和视频资料上传。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预评分。测试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成绩。为了让考生更好地展示学识专长、言语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以便网上预审专家组更全面地了解考生,上传的视频资料可围绕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专业特长、兴趣爱好,以及对教师职业认识等进行展示。

  说明:1.各岗位拟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要求为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生源地为珠海市的应届公费师范生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一致,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