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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共青团大庆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公
2022-11-26 21:04: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按照2022年度“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安排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各高校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23届在校高校毕业生2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2年度共青团大庆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四)35(含)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5日之后出生,含当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五)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六)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要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逾期未取得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七)符合岗位招考的其他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共青团大庆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邮箱邮件审核,准考证打印等程序请及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青春大庆”微信公众号通知。

  (一)邮箱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2月6日9:00--2022年12月8日16:00期间,通过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3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专业及学位(预计取得时间、名称)等情况的证明(扫描版)(附件2),及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在有效期内)登记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3.《2022年度共青团大庆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

  4.《2022年度共青团大庆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公开招聘报名信息名册》(附件4)电子版。

  5.报考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存档证明(扫描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电子版材料。

  以上材料发送至邮箱dqsqsng@163.com。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期间登录本人邮箱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重新在邮箱提交申请,修改提交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1次(标明修改次数)”。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根据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规定,在“黑龙江人才周”、“市委书记进校园”等引才活动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经共青团大庆市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